首頁 > 服務流程


一、臨終處理(病人在彌留狀態或在加護病房內):
01. | 廿四小時,禮儀服務専線: 0903-919168 鍾俊賢 / 0981-897068 陳芳芸 / 0906-629883 李國銓 |
02. | 禮儀師廿四小時,臨終禮儀諮詢及各項服務內容及家屬權利說明(在家或醫院住生,大體接運至何處、在何處豎立靈堂、水舗、大體之擺設、 遮神、壽衣、手尾錢、往生被、助念團體、冰櫃...等)。 |
03. | 勿接受其他殯葬業者服務,尤其在醫院往生室裡,以免徒增困擾(如蓋往生被、屍袋、水舗、豎靈...等服務) 。 |
04. | 在醫院時,請家屬事先準備一套寬鬆的衣服,以便出院時換穿。 |
05. | 如家屬在事前已買「生前契約」者,請注意「契約」內容已註明「生者」不接運,請家屬自行僱車(救護車),當可詢問醫院内教護車價格。 |
二、初終處理(出院及大體接送):
01. | 若不幸往生,請電:0903-919168 / 0981-897068 / 0906-629883 全天24小時往生接體專線。 |
02. | 病人臨終前及臨終後,請家屬先開示:
(稱謂)您的身體已無病,無痛、無缺、由佛祖接引您往登西方極樂世界(或已經可以出院了)。 不要執著生前之事,放下自然、無怨、無恨亦無愛,功德圓滿,凡事心無罣礙,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,遠離顛倒夢想,究竟涅槃。 |
03. | 病人若因法定傳染病過世,依法規定遺體須於24小時內火化。 |
04. | 預備在家中或醫院往生者之事前準備:
預備在家中住生者,可先詢間禮儀師有無熟悉的醫生或醫院(由禮儀師代為辨理,開據死亡證明書較快)或在「亡者斷氣後」(不移動為原則),即可報當地警察局請衛生所醫生、或檢查官(以意外死亡論)、或法醫、領有醫生執照的診所醫生勘驗,並開據死亡證明書(應有規費或紅,請事先詢問)。 預備在醫院住生者,請先準備一套乾浄衣服換穿。 |
05. | 遺體若是要停放8小時以上(如助念),必須注意遺體的變化(如腹部膨脹、遺體發臭,肝病逝者尤其明顯);故應斟酌時問或擺放乾冰。 |
06. | 在醫院往生室裡,應辦理遺體放行及出院手績(結清費用、開立放行條,各家醫院規定不同,可洽詢護士)。 |
07. | 依需要申請死亡證明書。辨理死亡證明書至少10~15份就夠用。 (晚上及例假日之時間醫師無法開立)。 |
08. | 決定遺體與靈位安置地點。(如果您家中因工作及人數的關係,無法於靈幃前24小時守靈及早晚捧飯,建議您將遺體及靈位安置在殯儀館中,殯儀館早晚都會有人捧飯,但香火則要在您時常前往探望逝者時添上)。 |
09. | 大體進入殯儀舘冰存時,遺族家屬申請人身份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、印章、死亡證明書三份,請隨時帶在身上,以便辦理入舘手續(殯儀館入館手續,週一至週五,上班時間08:00~17:00時,非上班時間可事後補送,亦可妥託交由禮儀師辦理)。 |
10. | 諮詢禮儀師之當地殯儀館規費(臨終者戶籍地不同,收費亦不同,規費是以臨終者為主)。 |
11. | 新北市殯儀館內,只冰存遺體及奠禮禮堂出租並無助念室出租,若需要團體助念,請家屬自行於館外尋找或租用民間助念室(請事先尋找或詢問禮儀師何處有?)。 |
12. | 大體進入殯儀舘前,請先將大體身上手飾、金錢...等全部清浄,自行收起(殯儀舘規定)。 |
13. | 家屬請準備往生者相片或底片(製作遺像用)。 |
14. | 預備臨終者之臨終時「手尾錢」(預先算好,請依家族戶數分好)。 |
15. | 可諮詢禮儀公司之專業法律與財務人員有關稅務及遺產稅問題。 |